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扬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个人自荐的基础上,面向市直单位和招录的博士研究生公开选任部分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现发布自荐公告如下:
一、自荐职位
此次公开选任的职位共8个,其中党内职务岗位4个,非中共党员职务岗位4名。
二、自荐的资格条件
1.市直单位干部自荐条件
自荐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的基本条件,同时要分别具备下列资格:
①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②现任市管副处级以上职务,副处级干部需任职2年以上(2011年1月31日前任职);
③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2月1日后出生)。
自荐党内职位的需为中共正式党员。
2.招录的博士研究生自荐条件
自荐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的基本条件,同时要分别具备下列资格:
①2009年以来招录到我市工作的博士研究生;
②现任市管副处级职务。
自荐党内职位的需为中共正式党员。
三、自荐程序及有关要求
1.符合自荐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干部自荐登记表》并送到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市行政办公区91012房间,联系电话6366712)。
自荐截止时间:2013年2月23日17点。
2.各县区委和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组织和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自荐,并负责对自荐人员的资格初审,市委组织部负责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任全过程。
附:干部自荐登记表及填表说明(点击下载)
中共信阳市委组织部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