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编办单独设置以来,逐步健全机关规章制度,完善机构编制审批、进人审核程序和人员信息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全市机构编制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逐步健全规章制度。及时制定印发了《三门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规章制度》,内容涵盖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机关学习、公文处理、财务管理、新闻宣传和公务接待等各个方面,推进了机关内部管理的科学化和制度化。
二是推进县级编办独立运转。经市编办多次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编办“三定”规定全部印发,实现编办人、财、物完全独立,并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工作人员得到有效充实,机构编制部门实现独立运转。
二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机构编制 “三个一” 审批制度,明确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权限;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编制审核程序,健全组织、人事、编制和财政部门相互配合约束机制;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上收党政机关整体超编县(市、区)进人权限的规定。
三是积极推进消化超编人员工作。强调超编单位人员只出不进,确保实有人员只减不增;明确各级编办主任是超编人员分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超编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各级超编人员分流计划,实行超编人员分流工作季报制度,定期通报消化超编人员进度,确保2011年前完成超编人员分流任务。
四是强化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及时完善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制度,为新组建单位建立机构编制台帐,更新机构编制管理系统信息,机构编制基础性工作逐步加强。 |